原文鏈接:關于印發蕉嶺縣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方案的通知
一、編制背景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及城市化進程的不斷推進,城市工商業、交通運輸業的發展,環境噪聲污染問題日益凸顯,由噪聲污染引發的投訴時有發生。為防止噪聲污染,營造健康舒適寧靜的人居環境,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舒適聲環境需要,需進一步完善噪聲監管制度,加強各類噪聲污染防治。
聲環境功能區是加強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強化噪聲源監督管理和環境執法、改善聲環境質量的重要依據和手段。生態環境部印發了《關于加強和規范聲環境功能區劃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環辦大氣函〔2017〕1709 號),對聲環境功能區劃分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以改善聲環境質量為核心,保障人民享有良好聲環境為目標,以城市總體規劃為指導,重點考慮城市近期建設規劃和用地現狀,按照規劃用地性質、用地現狀、聲環境質量現狀和現行聲環境功能區,科學劃定聲環境功能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2022 年 6 月 5 日起施行)第十四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國家聲環境質量標準和國土空間規劃以及用地現狀,劃定本行政區域各類聲環境質量標準的適用區域;將以用于居住、科學研究、醫療衛生、文化教育、機關團體辦公、社會福利等的建筑物為主的區域,劃定為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加強噪聲污染防治;聲環境質量標準適用區域范圍和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范圍應當向社會公布。根據廣東省生態環境廳轉發《關于全國聲環境功能區劃分工作進展情況的通報》 (粵環函〔2021〕669 號),蕉嶺縣仍未完成聲環境功能區劃分工作。為貫徹落實國家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進一步加大噪聲污染防治和管理力度,推動蕉嶺縣聲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增加人民群眾對生態環境的幸福感和獲得感,實現聲環境功能區全覆蓋,梅州市生態環境局統籌開展梅州市聲環境功能區劃分工作,并委托梅州市環境科學研究所編制了《蕉嶺縣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方案》。
二、編制過程
2022年8月,市生態環境局與梅州市環境科學研究所簽訂合同,委托梅州市環境科學研究所編制含《蕉嶺縣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方案》在內的全市聲環境功能區劃分工作。市環境科學研究所成立編制工作小組,明確工作思路、基本原則、總體框架等。在全縣范圍開展廣泛的資料收集。
2022年9月-10月,完成《蕉嶺縣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方案》和《蕉嶺縣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技術報告》(初稿)編制,征求全縣相關單位意見并根據反饋意見修改、修訂。通過中國蕉嶺網向公眾公開征求意見。
2022年11月,市生態環境局召開包括我縣在內的全市聲功能區劃分方案項目成果專家評審會。市生態環境局蕉嶺分局邀請編制專家和縣有關部門負責人召開“聲環境功能區劃分工作報告及方案”征求意見溝通對接會暨專家評審會,梅州市生態環境局蕉嶺分局召開局務會,通過了《蕉嶺縣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方案(送審稿)》,提請縣政府審議通過并印發該劃分方案。
三、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01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2022 年 6 月 5 日起施行);
?。?)《關于全國聲環境功能區劃分工作進展情況的通報》 (環辦大氣函〔2021〕497 號);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轉發<關于全國聲環境功能區劃分工作進展情況的通報>》(粵環發〔2021〕669 號);
?。?)《關于加強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鄉聲環境質量的指導意見》(環發〔2010〕144 號);
?。?)《關于發布地面交通噪聲污染防治技術政策》的通知(環發〔2010〕7號);
?。?)《關于加強和規范聲環境功能區劃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環辦大氣函〔2017〕1709 號)。
?。?)《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
?。?)《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技術規范》(GB/T15190-2014);
四、主要內容說明
1、本方案主要對《蕉嶺縣城區控制性詳細規劃》(2021 年 8 月)中劃定的城區規劃區(20.20 平方公里)、《梅州市蕉華生態工業新城總體規劃》(2008-2025)劃定的規劃范圍(26.04 平方公里),總面積約為 46.24 平方公里進行劃分。
2、聲環境功能區劃分及執行標準
0類聲環境功能區:指康復療養區等特別需要安靜的區域。
1類聲環境功能區:指以居民住宅、醫療衛生、文教、科研設計、行政辦公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靜的區域。
2類聲環境功能區:指以商業金融、集市貿易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業、工業混雜,需要維護住宅安靜的區域。
3類聲環境功能區:指以工業生產、倉儲物流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業噪聲對周圍環境產生嚴重影響的區域。
4類聲環境功能區:指交通干線兩側一定距離之內,需要防止交通噪聲對周圍環境產生嚴重影響的區域,包括4a類和4b類兩種類型。4a類為高速公路、一級公路、二級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軌道交通(地面段)兩側區域;4b類為鐵路干線兩側區域。
3、本區劃方案結合《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技術規范》(GB/T 15190-2014)要求及實際情況對蕉嶺縣規劃區進行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本區劃方案劃定為1-4類區,不劃定0類區。
4、通告施行日期及有效期。本通告自縣政府正式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